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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有哪些情形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东莞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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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合伙人有哪些情形其他合伙人1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律师回答: ⑴未履行出资义务;⑵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⑶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例如:竞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5十5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5十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1节至第5节的规定。 第5十6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第5十7条1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5十8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5十9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1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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